高新技术 落户上海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落户上海,通常指企业通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在上海注册并享受相关政策支持。以下是主要条件和流程:
一、基本条件
- 注册地要求:企业必须在上海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场所实际位于上海。
- 成立年限:企业注册成立一年以上(365天)。
- 知识产权: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且权利权属明确。通过受让、受赠或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需符合规定。
- 技术领域: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如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
二、创新能力要求
- 研发人员占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 研发投入比例: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
-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比例不低于5%;
- 5000万元<收入≤2亿元:不低于4%;
- 收入>2亿元: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60%。
-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包括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指标综合评分达标。
三、其他要求
- 企业申请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企业需诚信经营,无严重失信记录。
四、政策支持(落户后可享)
- 税收优惠: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人才引进:可为高管及核心技术人才申请上海户口(居转户或人才引进落户)、办理工作居住证等。
- 资金补贴:部分区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如10万-30万元不等)。
- 科研支持:优先参与政府项目申报、融资扶持等。
建议企业提前规划知识产权布局,规范财务核算,并咨询所在区科委或专业服务机构协助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