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届生投靠落户条件
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主要依据《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执行,由上海市教委、人社局等部门联合管理。以下是2024年主要条件(具体以当年官方发布为准):
一、基本条件
- 申请人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非上海生源),且在毕业学年内(一般为毕业当年1月至12月)首次在上海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需具备合法资质,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具备人事接收权或委托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落户的能力。
二、评分落户制度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需通过“积分制”评估,总分达到标准分(近年通常为72分)可申请落户。评分项目包括:
- 毕业院校层次(如“双一流”高校、原“985/211”高校加分较多);
- 学历学位(博士、硕士、本科依次递减);
- 外语水平(CET-6合格或更高者加分);
- 计算机能力(获相关证书者加分);
- 荣誉奖项(获国家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等);
- 科研创新(发表论文、专利成果等);
- 在校期间社会实践经历等。
三、特殊通道(直接落户)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生,无需评分,可直接申请落户:
- 北大、清华、复旦、交大、同济、华师大六所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沪就业即可落户(限应届、首次就业)。
- “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沪符合条件单位就业。
- 上海市重点扶持产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经认定后可走绿色通道。
四、其他要求
- 劳动合同有效期应在1年以上;
- 单位需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 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齐全)。
建议关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www.firstjob.shec.edu.cn)发布的年度通知,及时申报。政策每年微调,具体以官方最新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