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生士兵落户条件
根据上海市现行人才引进和落户政策,大学生士兵(即在校期间参军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退役后申请落户上海,可享受一定的优待政策。具体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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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要求:申请人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从上海高校应征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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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一般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院校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其他经认定具备相应资质的高校。部分情况下,非“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若符合其他条件也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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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表现:服役期间政治合格、表现良好,无违纪记录,获得部队出具的正常退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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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要求:退役后在上海落实就业单位,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单位同意接收并协助办理落户手续。用人单位需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或委托有资质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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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原则上男性不超过30周岁,女性不超过28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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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劳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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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政策:在部队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担任班长骨干、被评为优秀士兵等情形,可优先办理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上海市落户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年发布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申办管理办法》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社局最新通知为准。建议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及时咨询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或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获取最新申报流程和材料清单。
总体而言,上海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给予一定落户支持,体现了对高素质兵员的鼓励和优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