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小孩出生落户条件
上海市小孩出生后落户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主要依据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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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若新生儿的父母中有一方为上海市常住户口,则孩子可随该方在沪申报出生户口。这是最常见的落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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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但符合居住证积分条件:若父母均非上海户籍,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并满足合法稳定住所、合法就业等条件,其子女可在上海申报出生户口。需提供居住证、积分通知单、房屋租赁备案或房产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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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或归国人员子女:父母为华侨或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国家及上海市相关回国定居政策的,其子女出生后可按规定申请在沪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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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家庭:驻沪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可依据军队相关政策,在上海申报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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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如收养子女、非婚生子女等,需提供法院判决、亲子鉴定、民政部门收养登记证明等材料,经公安机关审核后办理。
办理流程:
新生儿出生后,监护人需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如有)、户口簿、居住证及积分材料等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报。审核通过后,由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注意事项:
- 落户应在出生后及时办理,一般建议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完成。
- 若父母为集体户口,需确认单位或学校是否允许子女落户。
- 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区公安分局或“一网通办”平台获取最新信息。
总之,上海新生儿落户以“父母户籍”为核心依据,辅以居住证积分制度,确保人口管理的规范与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