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五年去上海落户条件
在上海工作五年后申请落户,需满足上海市现行的居转户(居住证转户口)政策。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主要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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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年限: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非单指工作年限),且在申请时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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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个税缴纳:在最近连续7年中,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缴纳基数达到规定标准。若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及以上,可缩短至5年申请资格(即“五年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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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与稳定就业:在本市被聘雇工作累计满5年,单位应具备合法资质,申请人需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正常缴纳社保和个税。单位通常需为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产业单位或纳税达标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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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要求:一般需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且所持证书须与工作岗位匹配。若近4年内有36个月社保基数达2倍社平工资,可不受职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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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违规记录: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刑事犯罪记录等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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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要求: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标准。 
此外,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优先或加快办理:
-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
- 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
- 在本市远郊地区工作并符合条件的紧缺人才。
需要注意的是,“工作五年”并非直接满足落户条件,而是需结合居住证年限、社保基数、个税、职称等综合判断。建议通过“上海人社”APP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个人积分与申报资格,并由用人单位协助提交材料。
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具体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