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区积分落户条件
上海长宁区积分落户政策遵循上海市统一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制度,不单独设立区域落户条件。申请人在长宁区办理积分落户,需满足上海市整体的积分管理办法。以下是主要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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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申请人必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
缴纳社会保险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目前一般要求连续缴纳满6个月以上(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且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目前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标准分为120分。申请人通过学历、职称、年龄、社保缴纳年限、紧缺专业、纳税、投资、志愿服务等多项指标累计积分,达到或超过120分即可获得积分通知书。 -
合法稳定住所
在长宁区有合法稳定的居住地,如自有住房或租赁备案房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无违法犯罪记录
申请人需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违反国家和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等。 -
单位注册地在长宁区(部分情况适用)
若通过单位申请积分,用人单位需在长宁区依法注册并纳税,具备人事管理资质。
常见加分项包括:
- 持有中级职称(如工程师)或高级职称;
- 硕士及以上学历(硕士约计100分,博士更高);
- 年龄在56周岁以下(每减1岁加分,最高9分);
- 近3年连续缴纳社保倍数较高(如2倍以上);
- 属于上海市紧缺急需专业;
- 在本市投资纳税或创业带动就业。
办理流程:
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取得《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享受子女教育、医保等市民待遇。但需注意,积分达标≠直接落户,仅是申请转办常住户口的重要条件之一。
重要提示:
上海落户主要途径为居转户、人才引进、留学生落户等,居住证积分是基础前置条件,长期持证并符合其他落户政策(如持证满7年、社保基数达标、依法纳税等)方可申请转办常住户口。
建议关注“上海人社”官方发布或咨询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获取最新政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