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人落户上海条件要求
生意人落户上海主要通过“居转户”或“人才引进”等途径,具体条件如下:
一、居转户(持有居住证转户籍)
适用于长期在上海合法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主: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在此期间连续缴纳社保和个税满7年;
- 近3年纳税记录良好,作为经营者需依法足额纳税;
- 持有居住证期间,每年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
- 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良好。
满足上述基础条件后,若符合以下任一加分项,可缩短年限或优先落户:
- 近3年累计缴纳个税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
- 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或表彰;
- 投资创办的企业带动本地就业显著(如稳定雇佣10名以上上海户籍员工)。
二、人才引进落户
适用于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或对经济贡献突出的投资者:
- 企业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近3年纳税总额较高,或对区域经济发展有重要贡献;
- 个人为本市紧缺急需的创业人才、投资管理人才;
- 企业运营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
- 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大专,但需配合高级职称或突出业绩。
三、其他特殊通道
- 张江科学城、临港新片区等重点区域有优惠政策,如在张江或临港投资创业并满足一定纳税额,可享受7年居转户缩短至5年甚至3年的政策。
- 对于外籍或港澳台投资者,可通过“外国人永久居留”或“港澳台居民落户”专项渠道申请。
建议提前规划税务合规、社保缴纳及学历资质提升,并咨询所在区人社局或专业机构获取最新政策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