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随迁落户上海的条件
子女随迁落户上海的条件主要适用于通过人才引进、居转户、留学回国人员等途径申请落户的主申请人,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具体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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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年龄要求:
子女需为未成年人,一般指16周岁以下;若子女年满16周岁但仍在全日制高中及以下阶段就读,且未参加工作,也可随迁。 -
合法婚姻关系下的子女:
随迁子女应为主申请人(落户人)的亲生子女、合法收养子女或继子女(须形成抚养关系)。非婚生子女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及相关法律文件。 -
父母双方同意:
未成年子女随迁,原则上需父母双方共同同意。若另一方不同意,需提供法院判决、离婚协议中明确抚养权归属,或对方死亡、失踪等证明材料。 -
主申请人符合落户条件:
主申请人必须通过上海市规定的落户渠道(如人才引进、居转户、留学生落户等)成功申请落户,子女方可随迁。例如:- 人才引进: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满足积分、社保、个税等要求;
- 居转户:持证满7年,社保和个税缴纳符合标准;
- 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取得学位并符合回国就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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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居住与抚养关系:
子女需实际由主申请人抚养,且在上海有稳定居住条件。需提供住房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备案等)。 -
所需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如有)、学籍证明、亲子关系证明、主申请人落户批复函、结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如适用)等。 -
特别说明:
- 成年子女(18周岁及以上)一般不可随迁;
- 已满16周岁且已就业的子女不符合随迁条件;
- 随迁子女落户后,户口将与主申请人同户。
建议在办理前咨询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或各区公安分局户籍窗口,以获取最新政策和具体操作要求。政策可能随实际情况调整,务必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