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所需条件
上海居住证落户(即通过“居转户”政策落户)是外地户籍人员在沪长期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根据上海市现行的政策规定,申请通过居住证转为常住户口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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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申请人须依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累计持证时间满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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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连续缴纳满7年。补缴记录一般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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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无重大偷税漏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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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申请时,应在本市被注册企业、事业单位等合法就业,并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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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 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该资格被聘任满一定年限;
- 或取得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师及以上),并在相关岗位工作;
- 或近4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基数达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且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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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良记录:持证期间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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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要求: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是自有房产或租赁备案住房,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或缩短年限: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一级),且满足一定贡献条件,可缩短至5年;
-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持证满5年、社保满5年可申请;
- 在本市远郊地区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可适当放宽;
- 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等特殊群体可通过“重点机构”渠道优先办理。
申请人需通过所在单位向注册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材料,经审核公示后,方可办理落户手续。
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最新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