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引进人才落户的条件
上海引进人才落户的条件主要依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规〔2020〕25号)及相关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人才可通过单位申报,经审核后申办上海常住户口。主要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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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为在沪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特殊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无不良记录。 -
重点引进对象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才:- 高层次人才:如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项获得者等。
- 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如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工作的核心技术人员或管理骨干,一般要求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
- 科技创新人才:参与国家或本市重大科研项目的核心成员,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成果转化的创新创业人才。
- 技能人才: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并在相关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的高技能人才。
- 青年人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国内“双一流”高校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可按规定简化流程落户。
- 其他特殊人才:如体育、文化、教育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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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要求
用人单位应在本市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经营状况良好,且具备人事管理资质。部分人才类型要求单位属于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研发机构。 -
其他要求
申请人需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社保和个税缴纳单位一致,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和守法诚信要求。 -
优先支持情形
对张江科学城、临港新片区等重点区域就业的人才,以及博士、高级职称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或享受更快捷的审批通道。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用人单位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可办理落户手续。政策动态调整,建议关注官方最新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