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生人才落户上海条件
往届生申请人才落户上海,主要通过“人才引进”或“居转户”等渠道。针对往届生(非应届毕业生),常见途径为上海市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居转户)或人才引进政策。以下是主要条件:
一、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居转户)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在此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 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 聘用岗位与所学专业、技术职称匹配,且最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及以上;
- 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记录;
- 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缩短年限:
- 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且被聘任相应岗位;
- 在本市远郊地区工作并缴纳社保满5年,社保基数达1倍社平工资以上;
- 在本市创业并带动就业,纳税达标者。
二、人才引进直接落户
适用于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往届生若符合条件也可申请: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
- 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如高级技师)、重点机构紧缺岗位骨干人才;
- 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工作,单位符合资质且个人年薪、贡献突出;
- 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需获得国(境)外博士学位或具有特殊成就);
- 单位注册地在上海,具备用人资质,并为申请人缴纳社保和个税。
三、其他途径
- 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等重点区域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实行更宽松政策,如居转户年限缩短至5年,社保基数要求降低等。
注意事项:
-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社保和个税必须由申请单位缴纳;
- 政策动态调整,建议通过“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细则。
建议提前规划,积累社保和个税记录,提升学历、职称或技能水平,以提高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