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研究生上海落户条件
海归研究生在上海落户需满足以下主要条件,具体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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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留学背景要求
申请人应为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攻读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所获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留学期间未在国内有社保缴纳记录。 -
回国时间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应在毕业回国后两年内来沪工作并持续缴纳社会保险。若超过两年,则需在来沪工作时仍符合其他基本条件,部分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
用人单位资质
落户需由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或具有正规资质的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在上海市注册、依法纳税、社会信用良好,且一般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
劳动合同与社保缴纳
申请人需与上海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1年的劳动合同,并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社保和个税缴纳单位需与申报单位一致,且缴费基数原则上不低于上海市平均工资。 -
年龄与品行要求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个别高层次人才可放宽),无刑事犯罪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 -
优先落户情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享受优先办理或简化流程:- 在世界排名前50名高校获得硕士学位(参考QS、THE、U.S. News等权威榜单);
- 在世界排名51-100名高校就读,累计学习时间满1年;
- 回国后在跨国公司总部、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产业领域就业;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或拥有专利、科研成果等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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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包括留学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护照及签证记录、劳动合 同、单位营业执照、社保证明、个税缴纳记录、户口本及身份证等。
符合条件者可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在线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办理落户手续。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以最新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