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区落户条件要求
上海长宁区作为上海市中心城区之一,其落户政策遵循上海市统一的户籍管理规定,不单独设立区域落户条件。申请在长宁区落户,需符合上海市现行的落户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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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落户
适用于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及重点产业领域人才。申请人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保。部分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员工可通过此渠道申请。 -
居转户(居住证转户口)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且在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依法纳税,无不良记录。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或在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以上。 -
应届毕业生落户
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通过“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申请。通常要求毕业于“双一流”高校或重点学科,且就业单位有落户资质,评分达到标准分值(如72分制)。 -
投靠落户
包括配偶投靠、子女投靠和老人投靠。例如,外省市配偶与上海户籍居民结婚满10年,且年满35周岁,可申请落户;未成年子女可随父母一方落户;年满60周岁的父母在沪子女为独生子女或特殊困难情况下也可申请。 -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在国外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在国(境)外学习时间满一年,回国后在本市就业并缴纳社保。高水平院校毕业或在世界排名前50院校毕业者可享受更宽松政策。
此外,所有落户申请均需在长宁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如自有房产或单位集体户),并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向长宁区人社局或公安部门提交材料审核。
建议关注“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获取最新政策细则,因政策可能动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