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流浪人落户要求条件
在上海,流浪人员(或称无户口、无固定住所人员)申请落户需符合上海市现行的户籍管理政策。目前,上海实行严格的户籍准入制度,没有专门针对“流浪人员”的特殊落户通道,但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现有政策途径申请落户。主要方式包括人才引进、居转户(居住证转户口)、投靠亲属等。以下是常见落户条件:
-
居住证积分落户:
非沪籍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通过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积分项目包括学历、职称、社保缴纳年限、住房、纳税、志愿服务等。连续持证满7年,且期间社保和个税缴纳正常,可申请“居转户”。 -
人才引进落户:
符合上海市紧缺急需人才目录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骨干、高技能人才等,可通过人才引进渠道快速落户。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或突出贡献,并由用人单位申报。 -
投靠落户:
若流浪人员与上海户籍亲属存在直系亲属关系(如配偶、父母、子女),可按规定申请投靠落户。例如,配偶为上海户籍且结婚满一定年限(通常7年),可申请夫妻投靠。 -
特殊救助与安置:
对于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民政部门会通过救助管理机构进行身份核查和安置。若查实为本市户籍人员,可协助恢复户口;若为外省市人员,经公告仍无法查明身份的,可由公安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通常落在社区公共户或救助站集体户。 -
合法稳定住所与就业:
申请人需有合法稳定的住所(自有房产或租赁备案)和持续稳定的就业记录,这是落户的基本前提。
需要注意的是,流浪人员若长期脱离社会管理,首先需通过民政、公安等部门完成身份确认、救助安置和基础信息登记,再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途径。政府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通过正规渠道申请落户,以保障其基本权益。
建议有需求者联系所在区的公安派出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救助管理站,获取具体指导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