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上海积分落户条件
在上海申请积分落户,经济师职称可作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用于加分。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政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满足条件获取相应积分,达到120分即可申请积分落户相关待遇。以下是经济师参与积分落户的主要条件和加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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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效居住证:申请人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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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要求:
- 经济师属于国家认可的中级职称(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并在本市被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 所聘岗位须与所持职称专业相符,且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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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加分项:
- 持有中级职称(如经济师)并被聘任的,可加100分。
- 需同时满足年龄、社保、居住证年限等基础积分条件。例如:
- 年龄在56周岁以下,加30分;
- 在上海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可加分;
- 合法稳定住所、纳税记录、教育背景等也可累计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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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个税要求:
- 近期连续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断缴或补缴(特殊情况除外);
- 个税缴纳情况需与社保单位一致,体现合法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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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用人单位应为注册在上海的企业,具有人事管理权限,能为员工申报职称聘任并出具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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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 职称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可查,且在上海人社部门完成聘任备案;
- 不接受外地直接使用职称积分,必须在上海实际聘任后方可加分;
- 若以学历+职称组合积分,需确保两者不重复使用(如本科学历已用,不能再用中级职称对应的学历加分)。
总结:持有中级经济师职称并被上海单位聘任,是积分落户的重要加分项(+100分),结合年龄、社保、居住等条件,较易达到120分标准。建议提前规划社保缴纳、职称聘任及材料准备,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积分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