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留学护照上海落户条件
在上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落户,需满足以下主要条件:
- 基本资格
申请人须为出国留学并获得国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中国籍人员(不含港澳台),且在国外学习时间符合要求:
- 攻读博士学位:累计不少于360天;
- 攻读硕士学位:累计不少于180天;
- 本科或进修:累计不少于365天。
如为中英合作办学等境外学习项目,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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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时间要求
留学人员应在毕业后2年内首次回国,并在上海就业、缴纳社保和个税。 -
用人单位资质
用人单位应为注册地在上海、信誉良好、依法纳税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且具备人事管理权限。部分重点企业(如高新技术企业、自贸区企业等)享有政策倾斜。 -
劳动合同与社保要求
需与上海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申请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满6个月(高层次人才可缩短至3个月)。社保缴费基数应不低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
特殊通道(激励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或简化办理:
- 在世界排名前50名高校获得学位者,全职来沪工作可直接落户;
- 世界排名51–100名高校毕业,全职来沪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
- 获得“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等荣誉称号;
- 在本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就业并做出突出贡献。
- 其他要求
无刑事犯罪记录,身体健康,遵守法律法规。
办理流程:
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提交材料 → 单位初审 → 人社部门审核 → 审核通过后办理户口迁移。
建议提前查询最新《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因政策可能动态调整。符合条件者通常6个月内完成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