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学生落户资格条件
上海留学生落户资格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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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申请人须为在国外正规高校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境外院校需为中国教育部认可,且所获学位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
留学时间要求:
- 获得本科学位者,在国(境)外学习时间应不少于2年;
- 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无严格时长限制,但一般需有实际留学经历;
- 若就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需获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认证。
- 回国时限与工作要求:
- 留学生应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来沪就业,并持续在本市工作;
- 与上海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注册地在上海,且依法纳税、缴纳社保;
- 劳动合同有效期应在2年以上。
- 社保与薪酬要求:
- 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同政策情况下可缩短或豁免);
- 薪酬水平原则上不低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部分高层次人才可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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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要求:
用人单位应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或委托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且无不良记录。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产业领域单位等。 -
其他特殊情况:
- 世界排名前50名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直接落户”政策(无需社保和个税等待期);
- 前51–100名高校毕业生,在符合条件单位工作满半年、缴纳社保即可申请;
- 创业类留学生,若在沪创办企业并担任法人,符合相关投资和纳税要求,也可申请落户。
- 基本材料:
包括护照、签证、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等,均需按规定提交认证件或翻译件。
建议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申请,并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动态。政策可能随人才引进需求调整,具体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