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公司股东落户条件
在上海注册公司并希望通过股东身份申请落户,需满足上海市关于“居转户”或“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目前,股东落户主要通过“居转户”中的“创新创业”通道实现,具体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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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与经营要求:
公司必须在上海依法注册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纳税。企业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持股比例与任职要求:
股东一般需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投资人,持股比例建议不低于10%(部分地区或政策倾向更高比例,如30%以上更易获批)。同时,股东应在公司担任高管职务(如执行董事、总经理等),并持续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
社保与个税缴纳:
申请人需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满一定年限(通常为7年,符合人才条件可缩短)。社保和个税缴费基数应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如近4年累计36个月达1倍以上,后3年均达2倍以上可缩短至5年或3年)。 -
企业纳税贡献:
所创办企业近三年每年纳税总额需达到一定标准(如100万元以上),或提供稳定就业岗位(如吸纳本市户籍人员就业10人以上),体现企业对上海经济的贡献。 -
个人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累计满规定年限,且在沪有合法稳定住所。若具备高级职称、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等人才条件,可优先或缩短年限。 -
其他支持材料:
需提供营业执照、验资报告、财务报表、完税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个税缴纳记录等材料,证明企业真实运营及个人贡献。
特别提示:
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咨询上海市人社局或各区人才服务中心获取最新细则。通过“人才引进”直接落户的股东,若企业属于重点产业、创新型企业或获得风投,可能适用更宽松政策。
总之,股东落户不仅看重持股身份,更强调企业实际运营、纳税贡献及个人合规缴纳社保个税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