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国外研究生条件
在上海落户,国外研究生可通过“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政策申请。主要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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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通常指世界排名前500院校,具体参考教育部认可的海外高校名单)。若就读院校不在前500名,但累计境外学习时间满1年也可申请。 -
留学时间要求:
留学期间累计境外学习时间需满足一定时长:- 获得硕士学位者,一般要求境外学习时间不少于180天(约6个月);
- 实际学习时间应与学制匹配,且有完整留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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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时间和工作要求:
- 学成后2年内首次入境来沪工作,并持续在本市就业;
- 与上海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注册地在上海,且依法纳税、缴纳社保;
- 所属单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资质或委托合法人才服务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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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和纳税要求:
- 入职后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 社保缴费基数需达到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目前一般要求不低于1倍社平工资,持续缴纳6个月以上(具体根据当年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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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 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 所学专业、实际工作岗位与公司主营业务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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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或简化情形:
- 世界排名前50院校毕业生,可享受落户通道优化,部分情况无需社保基数要求;
- 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可走快速通道。
申请人需准备护照、签证、学位证书、成绩单、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通过用人单位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
建议关注“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获取最新政策细则,因政策可能动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