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后小孩随迁条件
上海落户后,子女符合一定条件可申请随迁。根据上海市现行户籍政策,小孩随迁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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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已获得上海常住户口:主申请人(即落户人)已完成落户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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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为未成年:随迁子女一般须未满18周岁;若子女年满16周岁以上且仍在全日制中学就读,也可申请随迁,但需提供在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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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或合法收养关系:随迁子女应为主申请人的亲生子女或依法办理收养手续的养子女,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收养登记证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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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状态:随迁子女必须未婚,婚姻状况需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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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居住与抚养关系:子女需与主申请人共同生活,由其直接抚养,通常要求提供居住证明、学校就读证明等材料以佐证实际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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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对于成年子女,如因残疾等原因丧失独立生活能力,且长期由上海户籍父母抚养,经审批也可酌情考虑随迁,但审批较为严格,需个案申报。
办理流程一般为:主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出生证明、学籍证明、婚姻状况声明等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将办理子女户口迁移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落户途径(如人才引进、居转户、留学生落户等)对随迁政策略有差异。例如,人才引进落户通常允许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同时随迁;而居转户政策中,部分情况下子女若在申请时已超龄,则无法随迁,只能后续投靠。
建议在办理前咨询所在区的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办公室或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政策细则,确保材料齐全、符合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