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请新生儿落户条件
在上海申请新生儿落户,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具体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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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上海户籍
这是最常见的落户情形。若新生儿的父母中至少有一方为上海市常住户口,新生儿可随父或随母在沪申报出生登记(即“报出生”)。需准备材料包括: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及拟落户地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备案等。若落户在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若挂靠亲属房产,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同意落户声明。 -
父母均为外地户籍但符合人才引进或居住证积分政策
若父母均非上海户籍,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其子女可在满足条件后申请落户。通常需等待孩子出生后,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再凭父母居住证、积分通知单、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向所在区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此类情况一般适用于长期在沪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
特殊情况:军人、华侨、港澳台居民等
现役军人子女、华侨回国生育、港澳台居民在沪生育等情况,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执行,需提供相应身份证明、驻地部队证明或出入境材料,经审核后可办理落户。 -
收养或非婚生子女
对于非婚生子女或收养子女,需依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如亲子鉴定、收养登记证明等),经公安机关审核后方可落户。
办理流程: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监护人应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出生登记”。审核通过后,新生儿将获得上海户口,并可申领身份证、办理医保等。
注意事项:
- 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出生证明等涉外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供翻译件;
- 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属地派出所或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获取最新信息。
总之,只要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或符合居住证积分等政策条件,新生儿基本可在沪落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