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如何在上海落户条件
军官在上海落户需根据其转业或退役安置政策办理,主要适用于计划分配的转业军官。具体条件和流程如下:
一、基本条件
- 身份要求: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军队转业干部,持有有效的转业审批文件。
- 安置方式:实行“计划分配”的转业军官,由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接收并纳入年度安置计划。
- 服役年限:一般需服役满10年以上,且符合军队规定的转业条件。
- 政治表现:服役期间无严重违纪违法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二、配偶随迁条件(如适用)
若军官配偶及子女随迁落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配偶婚前为上海户籍;
- 配偶婚后取得上海户籍满3年;
- 子女为现役军官或转业干部的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但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随迁。
三、安置与落户流程
- 列入安置计划:军官在退出现役前,由部队上报转业计划,经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核后,列入上海市接收计划。
- 报到与分配:转业军官持《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落户证明》等材料到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由政府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如公务员、事业单位或国企)。
- 办理落户: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入户通知单》、转业证、身份证、住房证明等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
- 配偶子女随迁:符合条件的家属可同步办理,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户籍材料等。
四、特殊人才政策支持
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立功受奖或紧缺专业背景的转业军官,上海在安置岗位和落户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五、注意事项
- 自主择业军官(现已逐步取消)按原政策执行,需通过人才引进或居转户等其他渠道落户。
- 落户地址一般为单位集体户或合法稳定住所。
总之,军官在上海落户主要依托转业安置政策,由政府统一安排,符合条件者可通过正规程序实现落户。建议提前与部队人事部门及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沟通,确保材料齐全、流程顺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