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落户高校条件要求
上海人落户高校的条件主要针对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而非已拥有上海户籍者。对于非沪籍学生通过高校渠道申请上海户口,上海市教委、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每年发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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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与学历要求:
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毕业院校通常需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在重点学科、紧缺专业领域具有优势的高校。部分普通高校毕业生若满足特定条件(如获国家级奖项、高水平竞赛获奖等)也可申请。 -
基本条件:
- 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 与上海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单位具备落户资质(通常需注册地在上海,具备用人自主权并愿意承担落户责任);
- 所学专业符合上海市重点发展产业方向,如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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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制度:
上海实行积分落户制度,非沪籍应届生需达到一定分值(通常为72分)方可申请。评分项目包括:- 学历层次(博士30分,硕士27分,本科24分);
- 毕业院校(“双一流”高校有额外加分);
- 英语水平(CET-6≥425分加8分,雅思、托福等可替代);
- 计算机能力(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 获奖情况(国家级奖学金、竞赛奖项等);
- 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等);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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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通道:
- 清华、北大、复旦、交大、同济、华师大六所校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条件可直接落户;
“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及博士毕业生,也有更宽松政策;
紧缺急需专业的毕业生在评分中享有倾斜。
- 清华、北大、复旦、交大、同济、华师大六所校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条件可直接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政策主要适用于非上海户籍毕业生通过就业途径落户。上海本地户籍学生升学后无需重新“落户”,其户籍一般保留在原籍或学校集体户,毕业后可依政策迁回或随工作变动调整。
政策每年略有调整,建议关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最新年度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