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劳动合同落户上海条件
凭劳动合同落户上海,通常是指通过“居转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或人才引进等政策途径实现。其中,以劳动合同为主要依据的常见方式是“居转户”和“人才引进”。以下是主要条件:
一、居转户基本条件(持居住证满7年):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 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累计满7年;
- 与用人单位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且单位具备合法用人资质;
- 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保,无断缴或补缴(特殊情况除外);
- 持证期间依法纳税,无偷漏税记录;
- 符合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违反国家和本市人口管理规定的行为;
- 无违法犯罪记录;
- 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岗位相符。
二、缩短年限情况(激励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持证满5年即可申请:
-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
- 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资格;
- 在本市远郊地区工作并符合相关条件;
- 近连续3年缴纳社保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以上。
三、人才引进快速通道(无需居住证满7年):
若符合下列条件,可凭劳动合同走人才引进渠道:
-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本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就业;
- 博士、高级职称、高技能人才、紧缺急需人才等;
- 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
- 单位注册地在上海,具备用人资质,并为申请人足额缴纳社保和个税。
四、其他要求:
- 劳动合同需真实有效,单位不得虚假申报;
- 社保和个税必须由申请单位缴纳,且匹配一致;
- 所在单位需配合提交相关材料。
总之,仅凭劳动合同不能直接落户,需结合社保、个税、居住证年限、职称等综合条件。建议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居转户”或“人才引进”路径,并提前规划。具体政策可咨询上海市人社局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