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落户上海条件要求
企业家落户上海主要通过“居转户”或“人才引进”两种途径,具体条件如下:
一、人才引进落户(针对优秀企业家)
- 企业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在本市创办企业,且企业正常运营3年以上,依法纳税、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企业应具有较高成长性,如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行业等优先。
- 个人贡献要求: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核心管理团队成员,近3年累计纳税额达到一定标准(如个人最高纳税额年均50万元以上),或带动就业人数较多(如稳定缴纳社保满2年员工达30人以上)。
- 创新创业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企业获得风险投资、上市或估值较高者可优先考虑。
- 社会贡献与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者更具优势。
二、居转户途径(适用于普通创业者)
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期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前4年每年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1倍社平工资,后3年不低于1.3倍;且最近连续3年个税缴纳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所创办企业需持续经营,具备稳定盈利能力。
三、其他特殊通道
- 张江科学城、临港新片区等重点区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家有政策倾斜,如缩短年限、降低纳税要求等。
- 获得“上海市领军人才”“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称号的企业家可走快速通道直接落户。
建议申请人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适路径,并准备完整材料(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社保记录、专利证书等)向所在区人社局或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政策动态调整,需以最新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