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孩子上海落户条件是什么
过继孩子(即收养子女)申请上海落户,需满足国家及上海市关于收养和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主要条件如下:
-
合法收养关系:必须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包括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能力、年满30周岁、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等。收养必须经民政部门登记并取得《收养登记证》。
-
被收养人条件:被收养人一般应为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且原户籍不在上海。若被收养人已满16周岁,原则上不得通过收养途径落户上海。
-
收养人户籍要求:收养人须为上海市常住户口居民,且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
实际共同生活: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应与收养人共同在上海居住生活,公安机关将核实实际居住情况。
-
计划生育政策衔接:收养行为需符合国家和上海市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目前对收养子女数量有一定限制,通常情况下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用于落户申请。
-
材料齐全:申请时需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人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明、被收养人出生证明、原户籍注销证明等材料,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
审批流程:由收养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分局审核后报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审批,批准后办理落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收养落户政策较为严格,审批周期较长,且不适用于成年子女或以规避限购政策为目的的“假收养”。近年来,上海对此类落户审核趋严,存在虚假申报将承担法律责任。
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获取最新政策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