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打工人员落户条件要求
上海针对打工人员(即普通劳动者)的落户政策主要通过“居转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途径实现,具体条件如下: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申请人需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
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正常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一般不计入,需为连续或正常缴纳。
-
依法纳税:持居住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无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
职称或技能要求:需取得上海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及以上技能等级。若用人单位特别需要,可适当放宽。
-
与单位劳动关系稳定:申请时应在本市被聘任于相关岗位,且劳动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2年,单位同意为其办理落户。
-
无不良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遵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如适用)。
-
积分达标:居住证积分需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并持续满足积分管理要求。
此外,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缩短年限或优先办理: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且满足相关条件,持居住证满5年、社保满5年即可申请。
- 近连续3年缴纳个税高于全市平均工资2倍以上,可不受职称限制。
- 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人才,经由单位推荐可走绿色通道。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需通过所在单位向注册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个人无法直接申报。政策执行中对材料真实性、劳动关系稳定性、社保个税匹配性审核严格。
建议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最新政策通知,以获取权威、实时信息。落户政策可能随城市发展需求动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