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到静安区条件
在上海落户静安区,需满足上海市统一的落户政策,静安区作为中心城区不单独设定额外条件,但实际操作中会受区域资源、人才导向等因素影响。以下是主要落户途径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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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转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缴纳社保和个税累计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最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以上;依法纳税,无不良记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对应。总分达到落户标准。 -
人才引进落户
适用于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等。基本条件包括: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工作并稳定就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沪有合法稳定住所。重点领域如金融、科技、教育、医疗等行业优先。 -
应届毕业生落户
上海高校或外地“双一流”高校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通过“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申请。需满足评分达标(通常72分以上),用人单位具备申报资格。 -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或国内“双一流”本科 + 国外任意高校硕士;或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回国后在本市就业并缴纳社保。单位需具备资质,个人无违法记录。 -
投靠落户
配偶为上海户籍,结婚满10年可申请投靠;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老年人投靠子女也有相应年限要求。
注意事项:
- 落户地址优先落在本人或直系亲属产权房,无房者可落户社区公共户(静安区设有公共户接收点)。
- 静安区对高学历、高技能人才有一定倾斜,建议通过人才服务中心咨询具体细则。
-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审批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
建议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申请,或咨询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获取最新政策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