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进永久落户条件
上海人才引进永久落户(即“居转户”或“人才引进直接落户”)主要通过“上海市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居转户)和“人才引进直接落户”两种途径实现。以下是主要条件,适用于大多数情况(截至2024年政策):
一、人才引进直接落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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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
- 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等。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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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 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如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在重点企业担任核心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
- 一般要求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通常2年以上),薪酬达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者可缩短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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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
-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并在本市相关企业一线岗位工作满3年,且缴纳社保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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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
- 在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或留学期间累计境外学习时间满1年;回国后在本市就业并缴纳社保。
- 特殊优秀者可直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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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
- 清华、北大、复旦、交大、同济、华师大六所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条件可直接落户。
- 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硕士及以上应届生也有落户机会。
二、居转户条件(持有居住证转户籍):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持证期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
- 持证期间依法纳税;
- 聘用岗位与所学专业相符,且单位资质合规;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 最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可缩短至5年。
三、其他支持政策:
- 张江科学城、临港新片区等区域对重点人才实行更宽松政策,如居转户年限缩短至3-5年,社保基数要求降低。
- 博士后出站人员、优秀创业人才、投资纳税大户等可走绿色通道。
注意:所有申请需由用人单位提出,个人无法自行申报。政策动态调整,建议通过“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