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婚姻落户上海条件
香港居民因婚姻关系申请落户上海,需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相关程序办理。根据现行政策,主要途径为“夫妻投靠”类落户,具体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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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要求:申请人(香港居民)须与上海户籍配偶登记结婚满10年。该婚姻关系需真实、合法且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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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申请人年满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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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要求:申请人婚后在上海连续居住满10年,且持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期间每年居住不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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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在上海有合法稳定住所,产权属于配偶或本人,不得是租赁性质(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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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犯罪记录:申请人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由香港警方出具,并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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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能力或社会保障:部分情况下需提供经济来源证明或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记录,体现稳定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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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包括结婚证、配偶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居住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所有香港出具文件需经司法部认可的公证人公证,并加盖转递专用章。
办理流程一般为:准备材料→向上海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分局初审→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或户政部门审核→审批通过后办理落户手续。
需注意:政策可能随实际情况调整,建议提前咨询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或各区政务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此外,若申请人系高层次人才、特殊贡献者或符合人才引进条件,可适用其他更快捷的落户渠道,不受上述年限限制。
总体而言,普通婚姻落户门槛较高,周期较长,需长期稳定居住和合规准备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