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外地生育落户条件
上海对于外地生育(即非沪籍人员在外地生育子女)后申请落户,主要依据上海市现行的户籍政策,尤其是“投靠落户”和“人才引进”等渠道。以下是常见情况及条件:
- 夫妻投靠落户
若一方为上海户籍,另一方在外地生育子女,可通过“夫妻投靠”途径申请落户。基本条件包括:
- 配偶为上海户籍满5年;
- 婚姻关系存续满5年;
- 申请人年满35周岁;
- 在上海有合法稳定住所;
- 子女可随迁,但需提供出生证明、户口本等材料,证明亲子关系。
-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若上海户籍一方为子女亲生父母,且子女在外省市出生,可申请未成年子女投靠:
- 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
- 子女未满16周岁,或在16-19岁之间且为在校高中生;
- 子女为农业户口或无业状态;
- 上海有合法稳定住所。
- 人才引进落户
若申请人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上海(如高学历、高级职称、紧缺岗位等),其在外生育的子女可随迁:
- 主申请人符合人才引进条件并成功落户;
- 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如必要)、户口证明等;
- 子女可随迁入沪,不受生育地限制。
- 其他特殊情况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尽管生育地在外,但仍需符合国家及原籍地的计划生育规定,超生可能影响落户审核。
- 非婚生子女: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审批后可申请落户。
所需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房产证、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等,具体以公安部门要求为准。
注意事项:
- 落户政策动态调整,建议咨询上海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或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获取最新信息。
- 外地生育不影响孩子落户资格,关键在于父母是否符合条件。
总之,外地生育本身不构成障碍,核心在于申请人是否符合上海落户的主条件,如婚姻、人才、居住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