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师证申请上海落户条件
申请技师证(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高级技师证(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持有者可通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居转户或人才引进等途径申请落户。具体条件如下:
一、居住证积分落户(快速加分)
持有技师(二级)或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工种与所从事岗位对口,可为居住证积分加分:
- 技师(二级)加100分;
- 高级技师(一级)加140分。
总积分达到120分即可享受子女教育、医保等市民待遇,但不直接落户。
二、居转户(7年转户籍)
符合以下条件可走“居转户”通道: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累计缴纳社保满7年;
- 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3倍及以上;
- 持有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工种、岗位与证书匹配;
- 依法纳税,无不良记录。
满足上述条件,可在第7年申请落户。
三、人才引进直接落户(快速通道)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走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直接落户:
-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省部级高技能人才荣誉称号;
- 取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并在本市相关企业一线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一般2年以上);
- 在本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单位推荐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此类申请由用人单位提出,审批较快。
四、其他要求
- 所持职业资格证书需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可查;
- 工作单位需在上海注册,依法纳税并缴纳社保;
- 岗位职责须与证书工种一致,避免“挂证”嫌疑;
-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高级技师可适当放宽)。
建议提前通过“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政策,结合个人情况选择最适合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