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开放落户上海条件
根据上海市现行政策,为吸引优秀人才,对高校毕业生落户实施较为宽松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且在毕业当年提出申请。留学生参照相关政策执行。
二、直接落户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 博士毕业生:上海高校或外地“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可直接申请落户。
- 硕士毕业生:上海高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无需社保和工作年限要求,可直接落户。
- 本科毕业生:在沪“双一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用人单位需求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申请落户。
- 重点用人单位:非“双一流”高校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若被认定为重点扶持用人单位(如高新技术企业、重大科研项目单位等)录用,且单位有落户名额,也可申请。
三、打分落户制度(适用于非直接落户情形)
对于不符合直接落户条件的毕业生,实行《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中的应届生打分制度。总分达到72分及以上,且在上海就业并缴纳社保,可申请落户。评分项目包括:
- 毕业院校层次(如“双一流”加分)
- 学历层次(博士最高)
- 英语及计算机水平(如CET-6、计算机等级证书)
- 荣誉奖项(校级以上奖学金、竞赛获奖等)
- 就业单位性质与注册资金
- 专业是否紧缺
四、其他要求
- 用人单位需具有落户资质,并配合提交相关材料;
- 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 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
五、申请时间
一般在毕业当年6月至12月间集中受理,具体以市人社局通知为准。
政策持续优化,建议关注“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获取最新信息。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用人单位提交申请,审批通过后办理落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