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军人(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在上海落户的条件较为特殊,需结合军队安置政策和上海市户籍管理规定。目前,双军人落户上海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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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家属落户政策
根据国家《军队人员家属随军条件》及上海市相关规定,现役军人符合一定条件可申请家属随军,而随军家属可按规定在驻地落户。但双军人家庭因双方均为军人,通常不适用“家属随军”模式。若其中一方调入上海服役,且符合随军条件(如正连职以上或服役满一定年限),其配偶(即另一军人)可作为随军家属申请落户上海。 -
转业或退役安置落户
双军人落户最常见的方式是通过转业、复员或退役安置。当军人服役期满选择转业时,若被安置到上海市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可依据转业安置政策办理上海户口。双军人家庭在转业时可申请“双军人安置”,优先考虑配偶同地安置,从而实现共同落户。 -
人才引进或配偶投靠
若其中一方退出现役后进入上海市重点单位工作,并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标准(如高学历、高级职称、紧缺岗位等),可通过人才引进渠道落户。另一方则可通过“配偶投靠”政策,在满足结婚年限(通常为10年)、住房、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条件下申请落户。 -
特殊贡献或政策照顾
对于立功受奖、长期在艰苦地区服役或为国防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双军人家庭,可享受优待政策,经军队和地方相关部门审批后,有机会特批落户上海。
需要注意的是,双军人本身在服役期间一般不直接拥有上海市户口,户口常保留在原籍或部队集体户。真正实现落户多发生在转业、退役或随军安置阶段。具体操作需与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及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军官证、服役经历、安置介绍信、结婚证、房产证明等)。
总之,双军人落户上海主要依赖转业安置和随军政策,需结合个人服役情况、职务级别、服役年限及地方接收政策综合判断。建议提前规划,关注年度安置政策动态,积极争取有利安置去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