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人股东落户条件
在上海,法人股东申请落户(即“居转户”或通过人才引进等方式落户)需满足一定条件。目前上海并无专门针对“法人股东”的直接落户政策,但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股东可通过“人才引进”“居转户”或“创业人才”等渠道申请落户。
主要途径及条件如下:
- 人才引进落户
若法人股东属于高层次人才或创新创业人才,可依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申请。基本条件包括:
- 在本市注册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且实际经营,企业正常纳税;
- 企业近三年累计缴税500万元以上,或个人作为股东近三年累计纳税100万元以上;
- 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不低于10%;
- 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产业领域或获得风投支持;
- 无不良记录,社保和个税缴纳合规。
- 居转户(7年转户口)
若不符合人才引进条件,可通过居转户方式。一般要求: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连续缴纳社保和个税满7年;
- 最近4年中有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社平工资2倍以上;
- 作为法人或股东,企业经营稳定、依法纳税;
- 个人信用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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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或青年英才专项 若为留学归国人员创办企业,或入选“浦江人才计划”等政府支持项目,可缩短落户年限或走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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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社保和个税必须由所持股份的企业缴纳;
- 公司不能为空壳企业,需有实际办公场所、员工和业务流水;
- 股东需参与实际经营管理,不能仅为挂名。
注意事项:政策具有时效性,具体以人社局最新文件为准。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或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个人适用路径。
总之,法人股东落户核心在于企业贡献、纳税情况、个人持股比例及社保个税合规性,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通道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