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结婚落户上海条件
博士后人员结婚后落户上海,主要依据上海市人才引进和户籍管理相关政策。以下是博士后结婚后申请落户上海的主要条件和路径(截至2024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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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身份认定
申请人需为经国家批准,在上海市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通常由设站单位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
基本落户途径
博士后可通过“人才引进”渠道直接申请落户,无需居住证和社保年限要求。根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及人才引进政策,博士后出站后被本市用人单位录用,且符合岗位需要,可申办常住户口。 -
配偶随迁条件
若博士后本人落户,其配偶可申请随迁:- 配偶无违法犯罪记录;
- 婚姻关系真实存续(一般需提供结婚证,部分地区要求婚姻登记满一定年限,如3年,但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可能放宽);
- 随迁子女也可一并办理。
注意:配偶若想单独因结婚落户(非随迁),则不适用此政策,上海目前没有“夫妻投靠”直接落户政策,普通婚姻关系不能直接作为落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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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要求
接收单位应为注册在上海市的企事业单位,具有人事接收资质,且聘用岗位与博士后专业相关,单位需配合提交落户申请材料。 -
申请材料
包括博士后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位聘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拟入户地房产或户口接受证明等。 -
办理流程
由设站单位或用人单位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经审核公示后,获得《准予迁入证明》,再办理户口迁移。
总结:博士后本人可通过人才引进直接落户上海,配偶可随迁;但仅凭结婚关系无法单独申请落户。建议提前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及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沟通,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政策可能微调,具体以上海市人社局最新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