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残疾人女儿落户条件
在上海,残疾人子女落户需符合上海市现行的户籍管理政策,主要依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及相关人才、投靠类落户政策。目前并无专门针对“残疾人女儿”的独立落户通道,但可通过以下几种常见途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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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若残疾人的女儿未成年(18周岁以下),且其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居民,可申请因“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前提是父母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且在沪有合法稳定住所,能提供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
配偶投靠落户
若女儿已成年并结婚,配偶为上海户籍,可按“配偶投靠”政策申请落户。此类情况通常要求结婚满一定年限(如7年),且配偶在沪有稳定生活保障和合法住所。 -
人才引进或积分落户
若女儿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条件(如高学历、高级职称、紧缺急需人才等),或通过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可在满足相应工作、社保、纳税等条件后申请落户。残疾情况可在积分中作为加分项(如持有《残疾人证》可能获得一定照顾分)。 -
特殊照顾政策
对于家庭存在特殊困难的情况(如父母双亡、重残无抚养能力等),民政或残联部门可能协助协调社会救助或安置,但落户仍需依附于现有政策框架,如由上海亲属监护并申请“未成年子女投靠”或“收养落户”。 -
收养落户
若女儿被上海户籍居民依法收养,经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后,可申请落户。
注意事项:
- 所有落户申请均需提供身份证明、户口簿、亲属关系公证、残疾证、住房证明等材料。
- 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咨询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或各区行政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
- 残疾人家庭可向所在区残联咨询是否有配套帮扶政策支持。
总之,上海不设“残疾人女儿直接落户”政策,需结合亲属关系、人才资质或积分等现有渠道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