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的人在上海落户条件
当兵的人(现役或退役军人)在上海落户需根据其身份类别、服役情况及上海市相关政策执行。目前,上海对军人落户主要通过“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退役士兵安置”以及“随军家属落户”等渠道实现,具体条件如下:
- 军队转业干部
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接收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通过计划分配或自主择业方式落户上海。一般需满足以下条件:
- 服役满一定年限(通常为20年以下或以上,视安置方式而定);
- 原籍或配偶户籍在上海市,或在沪有合法稳定住所;
- 配偶取得上海户籍满一定年限(如3年以上);
- 符合上海市年度接收计划和编制限额要求。
- 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
退役士兵落户上海主要依据安置政策:
- 服役期间表现良好,符合国家安置规定;
- 父母或配偶为上海户籍,且本人选择由上海市安置;
- 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或因战因公致残的退役士兵,可适当放宽条件;
- 安置后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随军家属落户
现役军人配偶申请随军落户上海,需满足军队规定的条件:
- 军人职务等级达到一定标准(如正连职以上);
- 在沪部队服役并有编制岗位;
- 配偶无违法犯罪记录,有合法稳定住所;
- 经军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核批准,并报上海市公安机关备案。
- 其他特殊情况
- 立功受奖、特殊人才或执行重大任务表现突出的军人,可享受优先安置或落户优待;
- 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政策的退役军人,可通过“人才落户”渠道申请。
需注意:上海落户政策每年可能调整,具体以当年发布的《上海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为准。申请人需通过所在部队、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公安户籍部门协同办理。
总之,军人落户上海主要依赖国家安置政策与地方接收条件相结合,核心在于服役表现、家庭情况及是否符合年度接收计划。建议提前咨询部队政工部门或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取最新政策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