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异地落户上海条件
新生儿异地落户上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父母一方为上海市户籍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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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若新生儿的父母中有一方为上海市常住户口(非集体户口),新生儿可在出生后随该方申报上海户口。无论另一方是否为外地或外籍,均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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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靠有上海户口的父亲或母亲:即使新生儿在外地出生,只要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即可向该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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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落户:若为非婚生育,但能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确认生父或生母为上海户籍,也可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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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如父母双方均为外地户籍,但长期在上海工作并符合人才引进、积分满120分等政策,新生儿无法直接落户上海。目前上海不实行“出生即落户”的属地政策,必须依赖父母一方的上海户籍。
所需材料一般包括:
-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 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情况说明)
- 上海户籍一方的户口簿及户籍证明
- 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证已注明父母信息,通常无需额外证明)
- 落户申请表、入户地房产证或租赁备案(视具体落户地址而定)
办理流程:
- 在出生医院取得《出生医学证明》;
- 持相关材料到上海户籍一方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新生儿落户;
- 审核通过后办理户口登记。
注意事项:
- 落户应在新生儿出生后尽快办理,建议6个月内完成;
- 若上海户籍一方为集体户口,需咨询所在单位或人才中心是否允许新生儿落户;
- 外籍配偶需提供护照及翻译公证等材料;
- 政策可能调整,建议提前咨询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拨打上海市民服务热线12345确认最新要求。
总之,新生儿异地落户上海的核心前提是:父母至少一方为上海户籍。其他情况暂不符合直接落户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