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教师落户条件要求
上海新教师落户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具体条件根据人才引进、应届毕业生打分落户或居转户等方式有所不同。以下是针对新入职教师的主要落户政策(截至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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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教师落户
针对应届毕业的师范类或非师范类毕业生进入上海中小学任教:- 毕业于“双一流”高校或上海市重点建设高校;
- 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 被上海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等);
- 符合上海市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评分标准(通常需达到72分以上)。近年来,教育类岗位在打分中享有一定倾斜,如签订长期合同、紧缺学科教师可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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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落户
适用于具有较高学历或职称的优秀教师:-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所聘学校为上海市公办或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教育机构;
-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高级职称可适当放宽);
- 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申报;
- 无不良记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基本要求。
此类通道审批较快,无需居住证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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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转户(居住证转户籍)
针对非应届、非高层次人才的普通教师:-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连续缴纳社保和个税满7年;
- 持有中级职称(如一级教师)并受聘相应岗位满一定年限;
- 最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社平工资2倍以上可缩短年限至5年(激励性政策);
- 所在单位具备人事落户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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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通道
- 部分区域(如临港新片区、五大新城)对教育人才有优惠政策,可缩短年限或降低社保基数要求;
- 高水平海外归国教师可通过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政策申请。
总体而言,新教师通过“应届生打分”或“人才引进”是较常见且高效的落户方式。建议教师在入职前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具备落户申报资格,并提前准备学历、职称、劳动合同等材料。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具体以上海市人社局和教委最新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