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落户上海条件
退伍军人落户上海主要依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结合安置政策、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综合决定。以下是常见落户途径及基本条件(截至2024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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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安置落户
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如服役满12年的士官、立功受奖人员、因战致残军人等),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由上海市统一接收并办理落户。此类安置通常分配至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落户随安置单位落实。 -
随配偶或父母落户
- 随配偶:配偶为上海户籍,且婚姻关系存续满3年,退伍军人可申请投靠配偶落户。
- 随父母:若父母为上海户籍,且本人无配偶或子女,或家庭特殊情况,经审批可申请投靠父母落户。
- 就业创业落户
退伍军人在上海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落户:
- 通过“居转户”政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缴纳社保和个税满7年,且满足中级职称或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达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
- 人才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技能人才或紧缺急需人才,符合条件可走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 创业落户:在沪创办企业并持续经营,纳税良好,带动就业,可依据创业类政策申请。
- 其他特殊政策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如获战时三等功以上、省部级表彰等),或因战因公致残军人,可在落户审核中获得优先支持。
注意事项:
- 具体政策以当年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及公安局发布的文件为准。
- 所有申请需提供退役证件、户口证明、婚姻状况、社保记录等相关材料。
- 建议提前咨询属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或人社局获取最新指导。
总体而言,退伍军人落户上海主要依靠政府安置、亲属投靠或积分/人才渠道,需结合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