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在上海上海落户条件
非上海户籍人员在上海落户,需满足一定条件。目前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实现落户:
- 居转户(居住证转户口)
适用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连续缴纳社保和个税的人员。基本条件包括: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 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 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对应岗位;
- 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记录等。
若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可缩短至5年。
- 人才引进落户
针对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主要包括:
- 具有博士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 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回国后在沪工作并缴纳社保);
- 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重大贡献者;
- 创业人才、创新人才等特殊人才。
此类申请审批较快,部分人才可享受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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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落户
每年由上海市教委发布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通常“双一流”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用人单位录用的硕士及以上学历者较易落户。具体评分系统包括学校层次、学历、专业、用人单位性质等。 -
投靠落户
包括配偶投靠、子女投靠和老人投靠,要求严格。例如配偶投靠需结婚登记满10年、配偶为上海户籍且有合法住所等。 -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在国外学习一年以上,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回国后在上海市就业并缴纳社保,单位符合资质要求,一般可在半年内办结落户。
无论哪种方式,均需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建议提前规划,确保社保、个税连续缴纳,避免中断。
总之,即使人不在上海,只要符合条件、材料齐全,仍可通过单位申报等方式办理落户,但实际工作地与申报单位需一致,且需在上海依法纳税和参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