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夫妻落户上海条件要求
残疾夫妻落户上海需满足上海市现行的户籍管理政策,目前并无专门针对“残疾夫妻”的特殊落户通道,但可通过人才引进、投靠亲属、居住证积分等常规途径申请。具体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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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积分落户: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积分制度。若残疾夫妻一方或双方在沪合法稳定就业、缴纳社保,且积分达到标准分(目前为120分),可享受部分公共服务。积分项目包括学历、职称、社保年限、纳税、配偶为上海户籍等。残疾人就业可能获得额外加分支持,具体以当年积分细则为准。 -
人才引进落户:
若夫妻一方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条件,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技能人才、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等,可申请落户。残疾状况不影响人才认定,只要符合相应条件即可。 -
投靠落户:
- 夫妻投靠:非沪籍一方若为重度残疾(通常指一级或二级残疾),且结婚满5年,配偶为上海户籍,可在沪有合法住所的情况下申请落户。这是对残疾人群体的政策倾斜。
- 子女或父母投靠:若子女为上海户籍,残疾父母也可按老年投靠政策申请,但需满足年龄(一般男性60岁、女性55岁以上)、婚姻状况及子女住房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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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共户与住房要求:
落户需有合法稳定住所,可落在自有房产、直系亲属房产或社区公共户。残疾夫妻若无房产,需提供亲属同意落户的书面材料及住房证明。 -
其他支持政策:
上海对残疾人有社会保障和就业扶持政策,如纳入低保、享受残联补贴等,虽不直接关联落户,但有助于提升积分或满足稳定生活条件。
建议残疾夫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路径,并咨询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区人社局、残联等部门获取最新政策指导。政策可能动态调整,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