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社区户口条件
在上海落户社区公共户口,通常适用于暂时没有房产或直系亲属房产挂靠的人员。社区公共户是上海市为解决落户实际居住地问题设立的一种集体户口形式,由街道或人才服务中心设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将户口落在社区公共户中。
申请社区公共户的主要条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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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海市落户政策:申请人必须通过人才引进、应届毕业生落户、居转户(持有居住证满7年并满足社保个税等条件)、投靠落户等正规渠道获得落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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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自有住房且无法挂靠家庭户口: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也无法将户口迁入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房产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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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居住在拟落户区域:需在拟落户的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地(如租赁住房),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部分区要求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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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街道设有社区公共户:并非所有街道都设立社区公共户,需确认拟落户地的派出所或街道是否具备接收条件。一般由区级公安部门指定若干社区设立公共户接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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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协助或人才中心托管:对于通过人才引进或应届生渠道落户的,若单位无集体户,可由单位注册地所在区的人才服务中心提供落户支持,将户口落入该人才中心对应的社区公共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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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齐全:通常需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落户批复、租赁合同、房屋信息查询单、实际居住承诺书等材料,具体以各区派出所要求为准。
注意事项:社区公共户与家庭户享有同等权利,但在购房、子女入学等事务办理时,可能需额外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未来购置房产后,应及时将户口迁至自有房产下。
建议提前咨询拟落户地所属派出所或区人社局,了解最新政策和操作细则,确保顺利落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