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留学落户条件要求
上海嘉定区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政策遵循上海市统一规定,嘉定区本身不单独设立额外条件。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申请落户。主要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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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在国(境)外正规高校取得博士学位;或在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参考QS、THE、U.S. News等权威榜单);或在世界排名51-100名院校获得硕士学位且累计学习时间满半年以上;或在其他经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学位并回国后在本市就业创业。 -
境外学习时间要求:
- 攻读学士学位:境外学习时间需满2年;
- 攻读硕士学位:境外学习时间需满半年;
- 攻读博士学位:境外学习时间需满1年;
(如中英合作办学等跨境项目,按实际境外停留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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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时限与工作要求:
留学人员应毕业后2年内首次入境来沪,并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且工作单位注册地在嘉定区或在嘉定区有实际办公地点。 -
单位资质要求:
用人单位需在上海注册、经营正常、依法纳税,具备人事管理权限或委托人事代理机构办理落户手续。 -
社保与薪酬要求:
社保缴纳基数应不低于上海市当年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薪酬水平与岗位匹配,且持续稳定缴纳。 -
其他要求: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无刑事犯罪记录;符合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材料通常包括: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留学期间护照及签证记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个税缴纳记录、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满足条件者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在线提交申请,由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审批通过后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建议关注上海市人社局官网或“上海人社”APP获取最新政策动态,因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
